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在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减去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5年起领、年年领取
·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存保险金。
·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障,延续关爱
保险期内享有身故保障,应对不确定的人身风险。
交费方式,灵活多选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徐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盛世鑫享(2025)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险金额为1万元,交费期10年,选择月交方式,年累计期交保险费20124元。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的50%给付生存保险金5000元。
特别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在第5个、第6个、第7个及第8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万元)的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5000元。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因身故时的保单年度不同,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0.99万元-15.62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险利益演示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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