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富裕金生年金保险新品上市!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特别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开始,至第24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20次。
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第2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每年给付年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特别给付,关爱未来
第5-24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共给付20次。
固定领取,利益确定
按照富裕金生合同约定到达规定期限后可每年领取固定金额,可作为人生储备金、子女教育金、婚嫁金,保单利益载明于合同,利益确定,安全、可靠。
保单贷款,资金灵活
富裕金生支持保单贷款,以便应对计划之外的资金需求,资金灵活,从容应急;保险公司在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有欠交保险费或保单贷款未还,保险公司有权先扣除欠款及应付利息。
年金给付,富裕一生
第2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及之后仍生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每年给付年金。
身故保障,人身守护
富裕金生享有终身身故或全残保障,可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有效资产传承。
徐先生,40周岁,选择5年交,富裕金生年交保费10万元。
保险期间内,徐先生可享受的保险利益如下:
①特别关爱金给付:被保险人于富裕金生保险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开始,至第24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即每年给付特别关爱金10600元,共给付20次。
②年金给付:被保险人于富裕金生保险合同第2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将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每年给付年金,即每年给付年金21200元,一直到终身。
③身故或全残保障责任:富裕金生包含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有效资产传承。
④可选择将富裕金生各类生存保险金权益转入如意宝C款万能账户,可享有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的二次增值,超出部分的利益是不确定的。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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