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康卫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以其全面的保障内容、灵活的保障选项以及人性化的保障设计,为个人与家庭提供了抵御意外风险的强大后盾。
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85 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
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基本责任】
意外伤残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可选责任】
意外骨折保险金:按合同约定的意外骨折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骨折的骨折程度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骨折保险金。
食物中毒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合同约定的食物中毒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食物中毒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猝死保险金:按合同约定的猝死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合同终止。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进行治疗的,且治疗时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该次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超过被保险人按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取得医疗费用补偿部分,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的余额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发生保险事故后,若被保险人在治疗时未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的余额乘以本合同约定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后再乘以 6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治疗,保险公司均按上述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被保险人的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按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日数,乘以合同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 180 日。
产品亮点:覆盖广泛,保障全面
康康卫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以其广泛的投保年龄范围(出生满28天至85周岁)、灵活的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以及不超过一年的保险期间,为各年龄段的人群提供了短期但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障。无论是婴幼儿、青壮年还是老年人,都能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障方案。
核心保障:意外伤残与身故,基础守护
意外伤残保险金:针对意外导致的身体伤残,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赔付,确保在遭遇不幸时,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减轻家庭负担。
意外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按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家人度过难关。
可选责任:定制化保障,满足多样化需求
意外骨折保险金:针对意外导致的骨折伤害,提供额外保障,确保在遭受这类常见意外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援助。
食物中毒意外身故保险金:针对食物中毒导致的不幸身故,提供专项保障,弥补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餐桌安全。
猝死保险金:考虑到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猝死风险增加,本保险提供猝死保障,为突然离世的家庭成员提供经济援助,减轻家庭的突发经济压力。
意外医疗保险金:覆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根据是否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提供不同程度的报销,确保在遭遇意外伤害时,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减轻经济负担。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为因意外伤害住院的被保险人提供每日住院津贴,最长累计180日,缓解住院期间的经济压力,让治疗过程更加安心。
王先生 40 岁,职业风险等级为 1 级,购买《小康康卫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 1 年,交费期间一次性交,选择所有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与意外伤残、意外骨折、食物中毒意外身故、猝死基本保险金额均为 10,000 元,意外医疗基本保险金额为 2,000 元,免赔额 0 元,给付比例为 100%,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为 100 元,对应的保险费为 116.61 元,其可以享受到的利益如下:
注:上述利益演示仅供客户参考,各项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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