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费改就是车保险费改,它是对现行的商业车险进行改革,日后车主开车出险少,其保费也会变得更加优惠。此次商业车险费改后,不仅可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维护财产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促进财产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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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损险是一种汽车保险险种,旨在保障车辆在发生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盗窃、恶意损坏等意外情况时的损失。车损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车辆发生事故导致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部件更换、钣金喷漆等费用。此外,该险种还通常覆盖了车辆遭受火灾、爆炸、盗窃以及恶意损坏等情况导致的损失。
在车险费改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有了较大的扩展。根据2020年9月下发的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车险改革后主险减少为3个,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将全车盗抢险并入车损险保险责任。具体来说,费改之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发动机涉水行驶损失险及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等,无需单独投保。
车损险的保险责任还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 车辆发生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损失。
* 车辆周围的火灾、爆炸造成的损失。
* 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损失。
* 以下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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