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瑞和定期寿险条款
1. 合同构成:瑞泰瑞和定期寿险合同是投保人与瑞泰人寿之间的协议,包括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条款、投保单以及与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声明、通知、批注等书面材料。
2. 保险责任:该保险主要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非免责条款所列原因导致的身故提供保障,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3. 免责条款:该保险的免责条款相对较少,通常仅包括: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过程中导致的身故;其他可能在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免责情况。
4. 投保规则:投保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保障期间灵活,可选择20年、30年或保至60岁、66岁、70岁、77岁等不同期限。犹豫期通常为20天,自收到合同并确认之日起算。犹豫期内可无条件退保并获得全额保费退款(可能扣除少量工本费)。
5. 保险费:保险费的交纳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单中明确载明。
6. 核保方式:除了线上投保外,还可能提供线下核保选项,以适应不同投保人的需求。
7. 保额选择:保额范围广泛,从10万元至更高额度不等,具体取决于个人选择和保险公司审批。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瑞泰瑞和定期寿险保障范围
1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无论何时发生,保险公司将赔付100%的基本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非意外伤害(例如疾病)导致身故,同样赔付100%的基本保险金额。若在180天内因非意外原因身故,则通常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
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全残,保险公司赔付100%的基本保险金额。
非意外导致的全残,在等待期后,也同样赔付100%的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附加责任(根据不同版本和条款可能有所差异):特别身故/全残保险金:部分版本中,若被保险人在特定年龄出险,可额外获得一定比例的赔付。
额外身故/全残保险金:按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赔付。
投保人豁免:若投保人遭遇身故、全残、或患轻症、中症、重疾,可以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特定情形额外赔:如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赔付,确诊恶性肿瘤后身故/全残额外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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