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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十八周岁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现金价值、已交纳的保险费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现金价值、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且在交费期满日的二十四时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纳的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系数三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比例系数表:
1、有效保额递增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主险合同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以年复利2.5%递增,即主险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主险合同上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2.5%)。
2、享有保单分红
招商仁和和富金生(2024)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产品合同,您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
3、支持减保
招商仁和和富金生(2024)终身寿险(分红型)的保单权益权益比较实用,保单贷款、支持减保等权益,通过这项减保权益,可以灵活取出合同的现金价值,自由支配。
和先生为儿子小和(15周岁)投保招商仁和和富金生(2024)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为5年,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435783元,保险期间为终身。主险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435783元;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在上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以年复利2.5%递增。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妻子仁女士。
主险合同于2024年8月1日生效,2025年8月1日为第一个保单周年日。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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