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交费期间:趸交、3年、5年、6年、10年交
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的到达年龄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的,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前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已满18周岁的,在保险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给付系数:
已满18周岁(含)但未满41周岁:160%
已满41周岁(含)但未满61周岁:160%
已满61周岁(含):120%
阳光人寿臻玺倍致终身寿险优点主要有:
1、投保年龄上限高:这款产品最高75岁可投,增大了老年人的投保空间。
2、支持月交:除了可以趸交、年交外,如果预算不足,投保人还可以选择按月缴费,减轻自身缴费压力。
3、保单权益丰富:这款产品提供了减保、保单贷款、减额交清的保单权益,实用性非常强,能够帮助投保人走出资金困境。
何先生,4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阳光人寿臻玺倍致终身寿险,交费期间3年,年交保险费1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277800元。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通过上图可以看到:
保单在第5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312480元;
保单在第1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368410元;
保单在第2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494660元;
保单在第3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664780元;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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