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已办理生育险的参保人。
报销材料:
(1)女职工顺产生育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发票、明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
(2)女职工剖宫产生育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发票、明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难产诊断证明;
(3)女职工流产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发票、明细、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加盖医疗机构业务专章)、流产诊断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可微信小程序搜索“威海医保”APP,办事大厅—我要办事—生育补贴—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线上申请报销,受条件限制无法网上自助办理的,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审核报销。
威海市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待遇的享受条件与医保统筹待遇的享受条件一致。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为:
1、参保职工顺产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为2800元/人
2、剖宫产的为3800元/人。
目前,我市已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联网报销。
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
1、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5、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威海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按照《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威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落实工作的通知》规定,
参保职工生育当月已缴费,并且生育时连续缴费满1年的,可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生育当月已缴费但生育时连续缴费不满1年的,可延续缴费至满一年后,按规定补领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可以持身份证、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住院发票,如果是难产还需难产证明和出院记录(盖医院章),在医院医保工作站或者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领取。
威海生孩子能领多久津贴?
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
1、符合规定生育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
2、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5、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以上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