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终身重疾险(惠享版)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出生满28天-60周岁的人群可投保,能够给予被保险人终身的保障,保险责任比较简单,主要可保28种重疾和身故保险金,不过其提供了保单贷款和转换年金的权益,具体如下表: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吴女士,30周岁,投保《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惠享版)》,交费方式为二十年交,年交保险费2210元,基本保险金额100000元。
利益演示: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交费方式灵活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和二十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2、转换年金权益
受益人在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领取,或者将身故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转换的身故保险金不得低于保险公司当时规定的最低限额。
3、保单借款
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80,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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