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省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还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上调和下调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1、缴费比例:
目前,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四川按低到高风险顺序,依次将全省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以下称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当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结存规模低于或超过一定时间内支付控制范围时,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将共同对基准费率进行动态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此举既是坚持工伤保险‘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充分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正常发放,将历次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制度化,同时也是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有关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除费率的要求,目前全省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已分别降低20%执行。
为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实行浮动管理。按自然年度浮动,每年浮动一次,从每年1月开始执行。其中: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行费率下浮;二类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者向下浮动至80%、50%。
2、缴费基数:
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2023年度,全省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个人缴费基数按2022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工资”)实行保底封顶,上限为全口径工资的300%,即21228元/月;下限为全口径工资的60%,即424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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