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养老金上调方案一览表,2024养老金上调方案价格表
一、档次调整:更多选择,更多机会
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浙江为例,通知中明确,从2024年开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和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代缴档次,现行代缴档次高于200元的可维持不变。
各地不再另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朋友的养老保险需求。
二、缴费补贴
各地要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参保人选择中高档次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具体由各地确定。
三、实行灵活的缴费方式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四、探索多渠道筹资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这一举措将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筹资选择,为他们的养老生活提供更稳定的保障。
五、江苏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调整
计算方式调整,已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调整
1.通知中明确,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保,2024年1月1日后在我省办理退休(退职)手续、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参保人员,其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之和×1.2%。
2.对按本通知第一条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原推算储存额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计算的部分,用3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高出的部分,则用3年时间逐步过渡到全额发放。如下:
第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发放40%;
第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放70%;
第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及以后发放100%。
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