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出生且出院满5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
一、年金
(一)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或交费期间为3年、5年,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二)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二、特别关爱金
(一) 若您选择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或交费期间为3年、5年:
1.投保时年龄未满55周岁,且在年满60周岁后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2.投保时年龄已满55周岁,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二)若您选择交费期间为10年:
1投保时年龄未满50周岁,且在年满60周岁后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2.投保时年龄已满50周岁,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一)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金;
(二)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吴先生,40周岁
投保产品:《瑞众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
保单利益演示:年交保险费10000元,交5年,基本保险金额1051元
现金价值表: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年金领取快,年金领取久
若选择趸交/3/5年交,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开始领取年金;若选择10年交,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开始领取年金。且年金持续领取至终身。
2、特别关爱,额外给付
若被保人年满60周岁后保单周年日继续生存,额外获得特别关爱金,享受高品质养老。
3、投保人意外保障,豁免保费
瑞众人寿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自带保费豁免权益,若投保人60周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且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免交保单后期所有保费,保单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您对“瑞众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其他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