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满 30 天至 70 周岁
保障期限:5年
交费期限:一次交清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已交费总额给付,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 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a)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b)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②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按已交保费总额乘以对应比例给付,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太保鑫红利(龙腾版)不仅提供生命保障,还具备财富增值的功能。
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遭遇不幸,最高可获得160%已支付保险费的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满期,则可获得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的满期保险金。
太平洋鑫红利(龙腾版)两全保险(分红型)支持保单贷款,帮助资金灵活周转,为财富增值再助力。
一次性交费,客户获得固定满期保险金的同时也享有红利分配,是家庭财富管理的优选工具之一
客户可以每年分享保险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红利可留存在保险公司,享受累积收益,满足客户财富管理需求。
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保险公司,拥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和丰富的保险经验。
案例一:
张先生,35 周岁,有 100,000 元闲置资金,结合财富管理与风险保障需求,选择了“太保鑫红利(龙腾版)两全保险(分红型)”100 份,趸交保险费 100,000 元。
保单利益张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5 年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 107,900 元满期保险金。
2、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的 160%给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保单利益将有所不同。
案例二:
李女士,看到“太保鑫红利(龙腾版)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介绍后很感兴趣,故以自己 5 周岁的儿子小天为被保险人,投保了 200 份“太保鑫红利(龙腾版)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险费 200,000 元。
保单利益小天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5 年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 216,000 元满期保险金。
2、红利: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3、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保单利益将有所不同。
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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