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第二十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养老保险金:
(一)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养老保险金给付比例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年领:100%;月领:8.5%。
(二)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第二十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的,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在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养老保险金给付比例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年领:100%;月领:8.5%。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第二十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的,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二十个保单年度为养老保险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保证领取期间身故,保险公司将向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其金额为:保险公司在保证领取期间内应给付的养老保险金总额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后的余额,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第二十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的,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一)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①您已支付的保险费减去累计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二)若您选择的保险期间为至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第二十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您已支付的保险费;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后(含当日)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利安安享颐生养老年金保险这款产品支持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人群投保,投保范围比较广泛,缴费期最长可选20年交,保障内容提供了养老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等。
张女士,30周岁,为自己投保利安安享颐生养老年金保险为例。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10年交;
年交保费:2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12700元。
则保的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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