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5/6年
交费方式:趸交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保险合同己交纳的保险费×给付系数;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证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度公司分红账户可分配盈余的70%,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红利领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领取保单红利或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并填写变更申请书。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其他权益:保单贷款
产品优势:
1、红利领取 共享成果
可享有保单分红,共享阳光经营成果(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2、满期给付 安全可靠
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3、身故保险 贴心呵护
提供身故保险金保障
以42周岁女性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金稳盈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为例,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10万元,保险期间5年,基本保险金额为107440元,选择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
(1)该利益演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
(2)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3)累积红利是当年度红利按假定的累积利率(年利率2.5%)复利计算,该累积利率是不确定的,具体数值以保险公司每年实际累积利率为准。
(4)上表中“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现金价值(退保金)”、“当年度红利(保证利益、红利利益)”、“累积红利(保证利益、红利利益)”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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