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规则】
承保年龄:28天-7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限:趸交、3/5/10/15/20/30年交
【保障内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为一人或者您按合同保险条款约定将被保险人由两人减少为一人:
(1)18周岁之前:现金价值、已交保费,较大值。
(2)18周岁后,交费期间内: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3)18周岁后,交费期间外: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2、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或全残后:
(1)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现金价值、已交保费,较大值。
(2)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3)两名被保险人中一人先身故或全残,另一人后身故或全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保费×给付比例,较大值。
(4)若两名被保险人同时身故或全残,或者无法确定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先后顺序,按照合同约定分别计算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并按照计算后两个保险金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若两名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均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或者均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给付5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若一名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另一名被保险人于其本人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先向年满18周岁(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与50%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两者中的较小者,再向年满18周岁(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给付比例:不满41周岁160%;满41周岁但不满61周岁140%;满61周岁120%。
案例演示:
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4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荣耀世家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为10年交,年交保险费1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到:
在保单第1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676275元;
在保单第2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1197413元;
在保单第3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1531264元;
在保单第5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为2509165元;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亮点1:投保灵活、鑫享自由
提供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和30年交七种交费期间可选,选择更灵活,规划更自由。
亮点2:终身增长、鑫享岁月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以2.5%年复利形式稳定增加,穿越时间周期,收获稳定的财富成长。
亮点3:双人被保、鑫享呵护
支持双被保险人投保,一张保单可同时设置两名被保险人,有效延长保单增长周期。
亮点4:分红加持、鑫享未来
享受保单红利,分享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共赢金彩未来。
亮点5:财富传承、鑫享荣耀
高额身故或全残保障,守护生命尊严,人保寿险暖心相伴,攻守兼备,让价值随时间一起成长,传承财富,荣耀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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