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30天-64周岁
保险期间:5年
缴费期限:趸交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将以您已交保险费为基数,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给付比例:
出生满30日-17周岁:105%
18周岁-40周岁:160%
41周岁—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已交保险费与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二者之和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客运汽车、出租汽车、网约车、火车、地铁、轻轨、城市铁路、客运轮船与民航班机。
中邮富富余财富嘉E款两全保险(分红型)支持30天-64周岁投保,保障内容提供了满期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等。
林先生,40 周岁,选择中邮富富余财富嘉 E 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一次交清保险费 5 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53900元,保险期间 5 年。
林先生在保单满期之后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53900元。
注:上述采用保证利益和红利利益进行演示的红利水平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测算的,不代表保险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可能为零。演示中的累积红利是当年度红利按精算假设以年复利的方式累积而得,仅供参考,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红利累积利率的预期或保证。
1、一次交费,安全可靠
一次性交纳保费,五年满期,满期保险金写入合同,安全可靠。
2、安享分红,年年添富
共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可享分红,并可累积生息。
3、身故保障,呵护有嘉
最高享有1.6倍已交保险费的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4、公共交通,加倍保障
若因公共交通(含网约车) 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1倍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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