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10年
交费期限:3年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按下列两项计算方式所计得金额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计算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日当时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满五周年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及自该日起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合同期满日)生存的,以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按0.6%的年交保险费,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期满日生存的,合同效力终止,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案例演示:
陆先生今年40周岁,给自己投保了“陆家嘴国泰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额340159.19元,陆先生每年交保费100000元,交费期间3年,保障期间10年,即可获得下列保险利益:
1.若陆先生身故,按应交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日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若陆先生自合同生效满五周年的首个合同生效对应日,及自该日起每届满一周年的合同生效对应日(含合同期满日)仍生存的,保险公司给付600元生存保险金;
3.若陆先生于合同期满日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340159.2元满期保险金;
4.此外,陆先生每年还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分红利益
保单利益演示: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陆家嘴国泰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有生存金、满期金、保单红利和身故保障,除此之外产品还有保单借款的权益。
陆家嘴国泰福满盈(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适合追求短期理财的朋友考虑。
陆家嘴国泰人寿成立于2005年1月,是一家合资寿险公司,由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与台湾地区国泰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总部位于上海。
该公司主营业务包含寿险、健康险、意外险、年金险等。目前陆家嘴国泰人寿已经在江苏、浙江、福建、北京、广东、辽宁、天津、厦门、四川、河南等地区开设了分公司,在50个城市设立了影响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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