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7天-64周岁
保险期间:8年/10年
缴费方式:3年交
身故保险金:
(1)年龄未满18岁且于年满18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以前身故,则按下列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1)保险合同的已交保费;2)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
(2)未满18岁且于年满18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以后身故,或若已满18岁且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则按下列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1)保险合同的已交保费´对应比例;2)保证利益的现金价值。
对应比例: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保险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优势1:快速建立、中期规划
交费期3年,保障建立快
资金安全,从容规划,可选8年/10年保障期间
优势2:增值红利、共享成果
享友邦增值红利
享公司经营成果
优势3:满期利益、满满心意
平平安安至满期
还可享有一笔满期金
优势4:周全守护、护佑无忧
涵盖身故责任,无惧风险
守护生命,为爱托底
案例演示:
王女士40岁,购买《友邦鸿盈宝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3年交,年交保费20,000元,保险期间十年,基本保险金额68,480元,具体保险利益如下:
王女士在保单满期的时候,可以领取满期金68480元;
重要声明:本产品为分红保险,除表中所列的“保证利益”外,该利益演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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