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出生满30日(含)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5年、10年、15年、20年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小于18周岁,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①合同已支付保险费;②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缴费期内,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①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②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缴费期满,按以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合同终止:
①合同已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②现金价值;③有效保额
比例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意外伤害身故豁免保费:
18-55周岁之间,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的,自投保人身故后的下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豁免剩余各期的合同期交保险费,但不包含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产品特色:
特色1:保额递增,保障终身
自第2个保单年度起,年度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增额至到达年龄105周岁。身故或全残终身保障,为您带去长期关爱,守护终老。
特色2:按需领取,灵活规划
犹豫期后,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减少相应额度的基本保险金额,并领取相应的现金价值,助力生活灵活规划。
特色3:保费豁免,后顾无忧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且投保人未满55周岁,在交费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则本合同的剩余各期保险费将被豁免,免除您的后顾之忧。
特色4:聚富金呈,共享盛世
兼顾保险保障和长期稳定保值增值功能,能为您的资产安全保驾护航,期待与您共襄盛举。
案例演示:
金女士(40周岁),选择为自己投保“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交费期5年,年交保险费20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869,132元,其利益演示如下: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到:
金女士在保单第6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026,525元,已经开始回本了;
金女士在保单第1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153,443元;
金女士在保单第2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1,547,827元;
金女士在保单第3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080,132元;
金女士在保单第40年的时候,保单现金价值达到了2,795,430元;
注:以上案例均为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建信人寿金享盛世终身寿险”的内容,如果您对以上推荐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更多保险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免费获取方案”,我们会为您安排专业的保险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