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3/5/6/10/15/20年交
有效保险金额:3.0%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保障内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8周岁(不含)以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8周岁(含)及以后,且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按确定的给付比例。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为18周岁(含)及以后,且在合同约定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包含当日),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高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按确定的给付比例。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出生28天-75周岁,1-6类职业均可投保。保费和交费期间灵活可选:1000元起投,可选择趸交、3、5、6、10、15、20多种交费方式,支持智能核保、人工核保。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这款产品保障内容主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优点:
1、有效保额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本合同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 3.0%,即本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本合同上一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0%)。
2、保单权益丰富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配备保单贷款、减保、减额交清等多项合同权益,符合一定条件还可添加第二投保人,既能按需规划,也能解决燃眉之急。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现金价值不断增长,直至终身。趸交保费,第5年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费,3年交,第5年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费。10年交,第9年现金价值大于已交保费,下面具体来看看案例。
何先生,35周岁,喜得贵子。为了强制“规划资金”并为宝贝儿子设置独立的专项的“成长保障”,综合市场情况,何先生选择为儿子(0岁)购买《小康人寿裕享人生终身寿险》,交费方式选择6年交,每年交纳保险费20万元,总保费120万元。
小康裕享人生终身寿险利益演示:
保单在手,何先生可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获得如下保障:
第6个保单年度,保单现金价值已超越已交保费;
儿子18周岁时,已锁定超181万元用于补充其接受高等教育的费用(可退保),若继续持有保单,通过减保操作,每年可领取24万元补充“教育现金流”,出国无压力;
如果未使用,儿子25周岁时,已积累超过223万元,用于其创业或婚嫁;
如果未使用,儿子60周岁时,还有一笔超628万元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作为生活的补充;
如果未使用,儿子105周岁时,保单现金价值超2339.6万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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