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咸宁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3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89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九档及下限档月缴费基数
(二)灵活就业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1.政务服务网办理。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通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务板块,按步骤注册登记;
2.服务大厅自助机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或社会保障卡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社保服务区A区社会保险自助一体机上办理(登录——》业务自助申报——》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续保——》选择参保地(咸宁市—咸宁市市本级)——》新窗口中输入电话号码——》确认)。
3.经办窗口办理。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18位),到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A区2-8号窗口办理新参保登记。
(三)缴费方式
1.手机缴费(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人员或在市直新办理参保登记人员,缴纳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打印核定单,可直接选择“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完成缴费。
①“楚税通”手机APP:下载“楚税通”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快捷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自缴(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代缴——添加并勾选代缴人员)——》选择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所在地(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提取方式(自主择档)、缴费档次和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核定信息”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钮——》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②“鄂汇办”手机APP:下载“鄂汇办”手机APP——》注册登录——》首页“人社服务专区”——》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增加代缴人员并勾选”)——》选择缴费险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区(市直选“咸宁市-咸宁市”)、核定方式(“信息核定”)、所属期起止日期、缴费档次——》点击“核定”按钮——》核对信息后点击“缴费”按纽——》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
2.银行网点代缴(续保人员)
原已在咸宁市市直参保缴费并且上一核定年度没有中断缴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自行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线下实时缴费。
3.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通过上述方式均无法缴费的,可到市民之家一楼人社服务区社保公共业务2-8号窗口核定(开具核定单)后,再到市直灵活就业人员代征银行网点(见附件)缴费。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