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分红是什么?条款+案例

原创
沃保网
张红红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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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享有身故保障,身故金可给付给指定受益人,还可享受额外的保单红利。

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1、保障相伴终身,延续爱与责任

终身享有身故保障,身故金可给付给指定受益人,延续对家人的关爱。

2、享受保单分红,共享经营成果

在确定利益的基础之上,还可享受额外的保单红利。

3、支持保单贷款,资金应急有备

最高可贷现金价值的 80%,贷款额度随着现金价值增长而提升,从容应对紧急资金需求。


一、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分红是什么?

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保险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付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付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合同的累积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

二、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分析

承保年龄:28天-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3年、5年缴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之前(不含 18 周岁)身故的,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及之后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未届满,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及之后身故且身故时交费期间已届满,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合同终止:

(1)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2)当年度保额

(3)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注:

①比例:18-40 周岁: 160%;41-60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

② 当年度保额=基本保险金额×(1+2.5%)(n-1),n 为身故当时的保单年度数。

③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三、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收益如何?案例演示

王先生(40 周岁)为自己投保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交费期间 5 年,年交保险费 10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为 394788 元,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

主要保单年度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

1. 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保险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红利分配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此提醒客户。

2. 以上收益均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平安御享金越终身寿险(分红型)”的内容,如果您对以上推荐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更多保险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免费获取方案”,我们会为您安排专业的保险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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