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日至 75 周岁
保险期间:满100周岁
交费方式:趸交、分期支付
交费期限:趸交,3/6/10 年交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的第 5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第 20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不含)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的第 20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期满日之前(不含合同期满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生存保险金。
2、特别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的第 5、6、7、8、9 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当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3、满期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且第一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上述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责任的约定,仅向第一被保险人的相应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如果第一被保险人先于第二被保险人身故的,且第二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上述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责任的约定向第二被保险人的相应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
4、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 已交保险费;
2. 合同的现金价值。
刘女士,45 周岁,为自己投保太平尊恒联赢年金保险,选择 6 年交费,年交保险费 25 万元,基本保险金额 2.25 万元。她可获得的主要保单利益包括:
注:1、上述为合同被保险人为一人情景下的利益演示,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情景下的给付责任及情况详见产品责任。
2、上述利益演示中,各保单年度除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外,其他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
3、上述利益演示中,当年度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该保单年度末翌日之周年日应给付的各类生存保险金。
1、投保范围广
太平尊恒联赢年金保险保险支持出生满28天到75周岁人群进行投保,投保范围广,老人小孩都可以进行投保。
2、投保灵活
太平尊恒联赢年金保险具有趸交,3/6/10 年交等保障期间和交费方式趸交、分期支付等缴费期间,投保灵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3、保障全面
太平尊恒联赢年金保险提供生存保险金、特别生存保险金、满期金、身故金等保障,保障全面,呵护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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