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
主险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男性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不得早于60周岁,女性被保险人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不得早于55周岁。主险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主险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
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开始,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满足给付条件当日保单账户价值的1%(百分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保险金,直至主险合同终止。每次养老保险金给付后,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给付的金额等额减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2)所交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累计养老保险金领取)。
平安聚财宝(颐享版)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针对出生满28天至80周岁群体,支持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或转入保险费均可进入聚财宝颐享保单账户,扣除初始费用后按月享受结算利息。聚财宝颐享保单账户年化保证利率1.75%,如果结算利率高于保证利率,将按实际结算利率结算给付。拥有灵活的领取功能,在保单犹豫期后投保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吴先生,30岁,购买平安聚财宝(颐享版)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首年趸交保险费200000元,趸交保险费5万元初始费用比例为5%,5万元以上部分初始费用比例为3%。从60岁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万能结息利益演示(4%):
第5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232466;
第1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285687;
第4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837998;
第7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2010476;
最低保证利益演示(1.75%):
第5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208384;
第1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229563;
第4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349370;
第70个保单年度,现金价值434885;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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