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9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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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保险公司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1)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保险公司按如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所交保险费;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给付比例:0周岁至17周岁100%;18周岁至40周岁160%;41周岁至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
上述“所交保险费”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和主险合同的交费年期数的较小者”的乘积。
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仅给付一项。
1、0-69周岁均可投,提供终身保障。
2、交费期间多样可选,有趸交、3/5/10年交。
3、提供保单贷款功能,贷款比例最高可达现金价值的80%。
何先生,40岁,为自己投保前海福享金升(2023版)终身寿险。选择5年交,保终身,年交保费5万元,基本保险金额227775.5元。则何先生可获得的现金价值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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