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鑫享颐2.0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越早购买,减免越多,收入越高,减免也越多,最高减免个税可达5400元/年。
承保年龄:18至65周岁
保障期间:10年/15年/20年或保至55、60周岁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或交至60周岁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①现金价值;②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
对应比例:18-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满期可领满期金
太平洋鑫享颐2.0在满期时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并且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
2、惠民税收政策
客户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该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越早购买,减免越多;收入越高,减免也越多,最高减免个税可达5400元/年。
3、灵活规划更贴心
太平洋鑫享颐2.0可以自主选择在10/15/20年后或在退休(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后领取满期保险金,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期限。
4、投保年龄宽泛
无论是刚满18周岁的青年人,还是65周岁的老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太平洋鑫享颐2.0。
鑫先生,35周岁,企业职员,为自己投保了“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2,000元,交费期间交至60周岁,保险期间保至6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425,868元。
鑫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时,鑫先生可领取425,868元。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40周岁(含)前身故或全残,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60%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41周岁(含)后身故或全残,按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40%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注:以上均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一切以合同条款为准!
如果您对太保鑫享颐2.0两全保险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其他产品,可以直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