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20/30/40年
缴费方式:5/10/15年交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20年的,满期保险金=合同基本满期保险金额×100%;
(2)保险期间为30年的,满期保险金=合同基本满期保险金额×120%;
(3)保险期间为40年的,满期保险金=合同基本满期保险金额×130%。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如下约定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40周岁及以下,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160%;
41-60周岁,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140%;
61周岁及以上,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120%
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驾乘车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4轮及以上的自驾车、公务车或合法商业运营的租赁车,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身故或全残,给付10倍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王先生,30 周岁,为自己购买 1 份太保神州行两全保险,年交保险费为 2016 元,10 年交(限期年交),保险期间 30 年,基本保险金额 100,000 元,基本满期保险金额 22,720 元。
保单利益王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1、满期保险金:30 年保险期限届满,可领取合同约定的基本满期保险金额×120%作为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如下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40 周岁及以下,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160%
41-60 周岁,给付合同约定已支付保险费*140%
3、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全残保险金: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4、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驾乘车意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民航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民航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骑行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或骑行交通意外全残保险金: 给付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
1、全面出行保障,百万护驾畅行神州
本产品提供“驾乘车意外、公共交通工具意外、民用航空意外、骑行交通意外”百万保障,实现出行全方位保障。
2、多种期限可选,届满健在领满期金
保险期间 20 年,满期领取 100%基本满期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30 年,满期领取 120%基本满期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40 年,满期领取 130%基本满期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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