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3/5/10/20/30年
必选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3次,不分组,间隔365天,100%基本保额。
2、中症给付3次,50%保额,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
3、轻症给付3次,30%保额,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
4、被保险人如果罹患了重症、中症或者轻症,可以豁免后期所有未交保费。
可选责任:
(1)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累计赔付4次):
1、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 365 日(含当日)后,再次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一次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2、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 365 日(含当日)后,再次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3、三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 365 日(含当日)后,再次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我们按本合同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4、第四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 三年后,再次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的,我们按本合同100%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四次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2)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累计两次
初次确认特定的心脑血管疾病,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同一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按照100%基本保额给付第一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再过3年后,再次确诊同一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按照160%基本保额给付第二次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以10万保额,保终身,20年交,计划一(基础责任):
30岁,男:保费3120/年
30岁,女:保费3110/年
以10万保额,保终身,20年交,计划二(基础责任+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
30岁,男:保费3870/年
30岁,女:保费4180/年
以10万保额,保终身,20年交,计划三(基础责任+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30岁,男:保费3510/年
30岁,女:保费3210/年
10万保额,保终身,20年交,计划四(基础责任+可选责任)
30岁,男:保费4260/年
30岁,女:保费4280/年
优点1: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责任,将传统的产品间隔期3年变成间隔期1年,大大提高了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款的概率。
优点2:目前利安人寿核保尺度相对宽松,部分体况可以承保进来,同时公司可以提供预核保服务(投保前提交保险公司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审核给出核保意见),帮助客户提前了解承保结果。
优点3:恶性肿瘤多次赔付包含:新发、复发、转移、扩散和持续存在的状态。
优点4:轻症包含了最新的医疗手段治疗方法,比如:永久性心脏除颤器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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