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20年交
特别年金:
自合同的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7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每个保单周年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的15%给付1次特别年金。
年金:
自合同第8个保单年度(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含)24时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1次年金。
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小于或等于50周岁,自被保险人到达年龄为65周岁所在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到达年龄为67周岁所在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含)止,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每个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的20%给付1次祝寿金。
若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大于50周岁,自合同的第15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起至第17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被保险人在此期间每个保单周年日24时仍生存,且合同有效,则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的20%给付1次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特别年金、年金、祝寿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所在保单年度末的合同的现金价值。
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身故。
李女士,30周岁,投保建信尊享如意(臻爱版)年金保险,仅投保基本责任。
缴费期限:5年交;
年金领取:年龄;
年交保费:10万元;
基本保险金额:3518元。
则,李女士可获得的收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1、特别年金给付
在第5个、第6个、第7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可按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的15%领取1次特别年金,共3次。
2、持续年金领取
若选择年领,在第8至第20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可按200%基本保险金额领取年金;第21及以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每年可按100%基本保险金额领取年金。
3、尊享养老关爱
被保险人到达约定年龄或约定保单年度,可按基本责任已支付保险费的20%领取祝寿金,共3次,养老保障更安心。
4、可选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在缴费期间内不幸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将无需缴纳剩余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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