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75周岁
保险期间:8年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3年期交、5年期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1.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3.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2)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假设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合同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和。
华泰人寿新智盈年金保险投保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5周岁,最高75周岁可投保。确定给付,第5-7年,给付20%已交保费的生存金;第8年给付100%基本保额的满期保险金。
1、投保范围广,最高70周岁可投保;
2、期满可返还,8年期满返还基本保额;
3、免责条款少,仅3条;
4、保单可贷款,每次贷款期限最长6个月。
王华,40周岁,投保华泰人寿新智盈年金保险,保险期间8年,交费期间5年,年交保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23380元。
保单利益如下:
1、生存保险金: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至第七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领取10000元;
2、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生存,一次性领取23380元;
3、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2)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后身故:合同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和。
利益演示: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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