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摄图网)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18周岁且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的,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18周岁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以年复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保险金额乘以(1+3.0%)。
给付比例:17周岁(含)以下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含)以上120%。
陈女士,5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君康君享未来终身寿险。
保障期限:终身;
交费期间:5年;
年交保费:100,000元;
基本保险金额:458,800元。
则陈女士的利益如下:
第5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为525607元;
第10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为608000元;
第30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为1097732元;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1、多种选择、畅享人生
君康君享未来终身寿险一次性交付、3年交、 5年交、10年交4种交费方式灵活选择,可通过合理规划,技需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
2、现价稳升,合同载明
君康君享未来终身寿险现金价值逐年递增,在合同中载明,身价稳步提升。有效规避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长期安享权益。
3、保额递增,家业长青
君康君享未来终身寿险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以年复利增加,保障充足。可通过指定受益人等权利,明确保单权利归属,为家庭财富的传承规划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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