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0-55周岁
保障时间:保至80周岁、终身
缴费方式:5年交、10年交、19年交、20年交、3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轻症:35种、给付3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3次。
中症:20种、给付50%基本保额,累计给付2次。
重疾:110种
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将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确诊首次患有的重大疾病为合同定义的“恶性肿瘤——重度”以外的其他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将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额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向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高度残疾与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未满18周岁,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按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已满18周岁,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按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第二/三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第二次/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60周之前,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
周先生,30周岁,为自己购买了《光大永明优选(2023版)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期间为20年,不含可选责任,保险期间为保至80周岁,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年交保险费12260元,累计保险费245200元;
利益演示表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保障广:
为您提供多达165种疾病保障:110种重大疾病+20种中症疾病+35种轻症疾病,疾病范围广,让您从容应对疾病风险。
一经投保即可享有保险公司提供的身故、高度残疾保障,周全呵护终身。
多次赔:
更多关爱,累计赔付可高达基本保险金额的5.4倍。
被保险人符合条款约定,发生不同种类轻症疾病可累计赔付三次,每次确诊患病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
被保险人符合条款约定,发生不同种类中症疾病可累计赔付两次,每次确诊患病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被保险人符合条款约定,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基本保险金额三项金额最大者进行赔付;
被保险人符合条款约定,第二次/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若选择重大疾病关爱责任,确诊患病且符合条件的,可在重大疾病保障责任基础上额外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
能豁免:
罹患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均可豁免应交未交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让您安心治疗,缓解家庭保险费压力。
享关爱:
投保时可根据需要选择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灵活搭配,保障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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