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男性:出生满28天-67周岁
女性:出生满28天-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分期支付
交费期限:趸交,3/5/10/2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给付系数×已交保险费×(1+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③合同的现金价值。
1.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一人:
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给付①、②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给付①、②、③三项金额中最大者。
给付系数:≤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120%。
2.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
(1)第一被保人先身故,第二被保人后身故,仅向第二被保人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第二被保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①、②较大者给付
②第二被保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①、②、③较大者给付
(2)若第一被保人和第二被保人同时身故的情况,按人均50%向二者的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身故时未满18周岁:按①、②较大者给付
②身故时已满18周岁:按①、②、③较大者给付。
给付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岁及以上120%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一人,18-70周岁且180日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 如果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两人,两人均身故、两人均全残或一人身故一人全残的:
(1)可以确定先后顺序,若后身故或全残的为18-70周岁,按后身故或全残的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2)无法确定先后顺序,若任一被保险人在18-70周岁身故或全残,还将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额外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如果两名被保险人中,只有一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为18-70周岁,且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仅向该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②如果两名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均为18-70周岁,且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两名被保险人均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向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付,两名被保险人各自的受益人累计领取的金额为50%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除了保障身故或全残、意外身故或全残,还有豁免保险费、先身故或全残保障。
吴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太平岁悦长弘终身寿险(分红型),选择20年交费,月交保险费1000元,基本保险金额约13.6万元。等待期后,他可获得的主要保单利益包括: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1、保额稳增,相伴一生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基本保险金额以2.5%年复利形式增加。
2、功能丰富,灵活规划
提供保单贷款及减保功能,可实现资金周转灵活无忧。
3、覆盖宽泛,选择多样
投保年龄范围为男性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67周岁,女性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70周岁,投保年龄覆盖宽泛;提供趸交,3/5/10/20年交,交费方式丰富多样,方便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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