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
交费方式:10年交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照期满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一般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按身故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至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按身故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4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身故,按身故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
意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全残,按全残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60%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于4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至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全残,按全残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40%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于61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后全残,按全残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的120%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
私家车或公务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以乘客身份乘坐或者以驾驶员身份驾驶私家车或公务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日内造成意外全残或身故,按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或公务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日内造成意外全残或身故,按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公共交通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日内造成意外全残或身故,按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日内造成意外全残或身故,按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燃气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约定的燃气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于180日内造成意外全残或身故,按每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燃气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
张先生(35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百万任我行(2023)两全保险,投保份数5份,每份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交费期间10年,选择保险期间20年,年交保险费434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张。
保障如下: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男性费率表:
女性费率表:
1、期满可返还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照期满时每份所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2、交通意外保障全面
平安百万任我行(2023)两全保险提供了私家车或公务车意外全残或身故、公共交通意外全残/身故、航空意外全残/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全残或身故、燃气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障,将绝大多数的交通出行可能出现的意外场景都覆盖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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