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有效保险金额:
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 1.03 倍。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 ;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已满十八周岁,按以下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身故或全残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已满十八周岁,按以下三者中的最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1)合同所有已交的保险费× 身故或全残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注意: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只给付其中的一项。
给付比例:已满18周岁但未满41周岁:160%;已满41周岁但未满61周岁:140%;已满61周岁:120%
1、有效保额3%递增
第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每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为上一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 1.03 倍。
2、支持保单贷款
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以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包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的 80%为限。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其他权益丰富
支持保险费的自动垫交,现金价值可转换权益。
40周岁的张先生为自己购买了北大方正人寿鑫如意(金典版)终身寿险,交费期限10年,交费方式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0元,保险期间内不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张先生各保单年度的保险利益详见下表。
·上述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该保单年度末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付的金额。
·上述“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的一项。
·以上现金价值是指合同在每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保单年度中的现金价值以系统折算为准。
·以上演示中未标注时间节点的金额均表示为保单年度末时点的金额,且以上演示中的金额都已四舍五入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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