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至 100 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和 20年交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清或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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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 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给付比例:0-17 周岁 100%;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单贷款: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减保:
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已支付保险费的 20%。
1、投保年龄广泛
支持出生满 28 天至 70 周岁人群投保,最高可达70周岁。
2、满期可领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3、保单权益实用
支持保单贷款和减保,可以很好的进行资金灵活周转。
示例一:彭先生,40 周岁。经过多番比较,彭先生决定购买国联人寿吉祥如意两全保 险。其中,交费期间为 5 年交,年交保费 1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258,264 元。其各保单 年度的各项保险利益演示如下:
示例二:吴女士,50 周岁,事业顺利,有着稳定的高收入,她希望用自己的财富为孩 子准备更好的生活,经过慎重考虑,吴女士决定购买国联人寿吉祥如意两全保险,交费期间 为 1 年,交费 10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411,828 元。其各保单年度的各项保险利益演示如 下:
注:
1、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以及当年度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的值;
2、 利益演示数据显示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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