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年龄:28天-75周岁
保障时间:至105周岁
保证领取:20年/30年
领取年龄:可选55/60/65/70/75/8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10/15/20年交或交至49/54/59/64周岁
养老保险金:
①选择年领方式且为即期领取,被保险人在犹豫期满后次日生存,在犹豫期满后次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1给付首次养老保险金。以后每年保单周年日2被保险人仍生存,在每年保单周年日按照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
②选择年领方式且为约定开始领取年龄领取,自约定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在每年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
③选择月领方式且为即期领取,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每月第1日仍生存,在每月的第1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若养老保险金给付时仍在合同犹豫期内,则该养老保险金在犹豫期满后次日给付。
④选择月领方式且为约定开始领取年龄领取,自们约定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开始,被保险人在每月第1日仍生存,在每月的第1日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1次养老保险金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结束,并按照您选择的保证给付期限保证给付。
身故保险金:
(1)若选择即期领取养老金,则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2)若选择约定开始领取年龄领取养老金,按如下约定给付: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日前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
①所交保险费;②现金价值。
(3) 若若被保险人于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则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案例演示:
王先生(30周岁)为妻子李女士(30周岁)投保平安颐享延年(2023)养老年金保险,基本保险金额6万元,交费期间20年,选择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开始按年领取养老保险金,且保证领取30年(即最少领取30年),年交保险费39864元。
可以获得以下保障:
养老保险金:6万元/年
保证给付的养老保险金:假设领了20年养老保险金后不幸身故,一次性给付60万元
身故保险金最高:105.67万元
平安颐享延年(2023)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特色:
1、长期的养老现金流 陪伴长久退休生活
平安颐享延年(2023)养老年金保险最早从 55周岁即可开始领取养老金,最长可领至 106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不含),品质养老有保障。
2、定期领取养老金 打造养老品质的“加油站”
平安颐享延年(2023)养老年金保险可根据养老规划选择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在确定时间领到确定金额的养老金,让养老拥有稳稳的幸福。
3、保证领取养老金 养老过程更安心
平安颐享延年(2023)养老年金保险有保证领取 20年/30年,过了保证领取期限后生存还可继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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