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 75 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3 /5/6/8/10/15/20 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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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以前身故或全残的,将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若被保险人投保时未满 18 周岁且在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 全残的,或者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满 18 周岁且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或全残的,按照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满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按以下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的保险金额。
合同首个保单年度内,当年度的保险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年度保险金额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以年复 利增加,即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个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乘以(1+3.0%)。
给付比例:17 周岁(含)以下 100% ;18-40 周岁 160% ;4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含)以上 120%
其他利益: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减保、保险费自动垫交、年金转换权
* 投保年龄范围广,支持出生满28日至 75 周岁(含)的人群投保。
* 缴费期间多种可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投保人资金的压力。
* 权益服务丰富实用,支持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减保、保险费自动垫交、年金转换权。
王女士,5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君康金生金世(挚爱版)终身寿险,保障至终身,交费期间为 5 年,年交保费 10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396,800 元。则 王女士利益演示如下:
备注:上表的数值统一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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