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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按现金价值、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内,按现金价值、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8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交费期间外,按有效保险金额、现金价值、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三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给付比例:
轮船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且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和客运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则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额复利递增,资金安全无忧
客户持有保单时间越长收益越高、保障越高,越早买越划算。无论市场如何波动,锁定3%年复利增长,持续终身。
2、轮船汽车意外,额外给付
做有温度的人民保险,“臻祥一生”贴心提供轮船汽车意外额外给付,多一倍呵护,多一份安心。
3、定向传承更护家,给家人稳稳的爱
终身寿险可以提前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提前剥离独立于遗产,提早规划放大财富数额,顺利实现前浪和后浪之间的传承,安全隐秘、毫无争议。
温女士为丈夫李先生(30周岁)投保人保寿险臻祥一生终身寿险,交费期间为10年,基本保险金额为5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李。
保障如下: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李先生在交费期间内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给付以下二者的较大者:
①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
②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2.李先生在交费期间外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给付以下三者的较大者:
①身故或全残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
②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现金价值;
③身故或全残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轮船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李先生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和客运汽车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给付50万元。
身故保险金的领取人为小李,全残保险金的领取人为李先生。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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