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能看到新闻说某企业员工猝死,或者是工人发生意外,这时相关企业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比如对员工做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对于一个小包工头来说,为工人投保是非常有必要的。
小包工头为工人购买保险是一种预防措施,如果工人在工作期间内不幸发生事故,有了保险就可以降低包工头的损失成本。
作为管理人员,小包工头有义务和责任给工人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障,这样不仅能保护工人,其实对自己而言也是一种保护。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损害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虽然我们买的社保里已经包含了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只能转移部分风险,而小包工头还要承担其他的责任,比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身故赔偿金等。
1、雇主责任保险
所谓的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人雇佣的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或患职业性疾病后,由保险公司代替被保人承担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责任的商业保险。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受伤/致残/致死,或患上职业病,保险公司会替企业赔钱,可以很好地弥补工伤保险无法赔偿的部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保险产品,对“雇员”的定义不统一,且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会把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视为雇员。
2、团体意外险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而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对象是员工本人。其实团体意外险和个人意外险的保障责任、赔付方式大致相同,属于企业给员工提供的一种福利,相当于用团体投保的形式给员工买个人意外险。
一般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责任包含了意外医疗、意外身故/伤残,但是没有误工费、职业病赔偿金等。这两种商业保险的保障对象、赔付条件、赔付对象都不一样,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雇主责任保险会更适合。
其实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商业保险,一般是很难分出高下的。但站在企业经营角度来看,雇主责任保险会比团体意外险更适合,因为雇主责任保险,能为企业转移员工发生风险事故时的经济风险,能更好地保障企业。
而团体意外险,能为员工转移因意外带来的人身风险,更多的是侧重于保障员工本人。在投保团体意外险后,员工在拿到意外险赔偿金后,仍然可以向企业申请额外的工伤赔偿。
因此,企业负责人更适合选择雇主责任保险;但如果企业想给员工更多福利,让员工获得更强的归属感,也可以追加投保团体意外险。
承保年龄:16-65周岁
投保份数:每人限投1份,超过部分无效。
保障期限:1-6个月。
保障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500万,保险期间累计限额为1000万。
高空保障规则:高空作业人员须做好以下措施,否则免赔25%。
a、从事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
b、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取得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包括但不限高处作业证)。
C、高处作业证及其他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
小包工头给工人买商业保险,既保障了工人的利益,也保障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说是双赢。至于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意外险哪个更值得买,我们可以结合员工人数、职业风险、需求和预算等方面考虑,再决定如何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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