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找工作的时候通常都追求“五险一金”,这“一金”就是公积金。公积金可以被用来买房贷款,或者直接提取出来另作他用,是很实用的一项福利政策。
享受公积金福利的职工会由个人的公积金账户,那么,你知道如何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吗?公积金提取的钱到哪里去了?
小编提醒,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方法包括:网上查询、电话查询、柜台查询等等,每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公积金查询方式是有差异的。
方法一:可以通过电话拨打12329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缴存信息。
查询方法:拨打12329(因12329只有30路中继线,如遇占线忙音,请挂机后稍后再拨),电话接通后,请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时,若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请按“*”键代替。
如果缴存职工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无法查询,或者报错,请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到本人所在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或者公积金管理处进行身份证信息修改。
方法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查询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
持卡缴存人可通过银行ATM(自动取款机)、CRS(存取款循环机)、BST(自助服务终端)等自助设备上以及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方法三: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方法四: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查询。缴存职工对上述查询结果有异议的也可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处、分中心、代办点查询。
方法五:按规定每年6月30日给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并年度结转,年度结转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处、分中心、代办点将给各缴存单位打印上年度职工缴存明细,在每年七月中旬便可领取。职工可首先在单位查询,若有异议可按后续方式查询。
【相关政策】
公积金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单位有权查询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公积金中心应予配合。
单位、职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的6月30日为计息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钱会提取到公积金联名卡里面,这个卡是和公积金账户绑定的储蓄卡,可以贷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只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就能办理了。提取公积金的时候,提取成功后,公积金会直接打到这个联名卡里面。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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