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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操作步骤可能会因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提取流程:
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户口本或居住证明、房屋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提取原因证明文件(如购车合同、医疗费用证明等)。
2.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提取原因、提取金额等。
3.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提取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如果是购房提取,需要提供房屋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明;如果是医疗费用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证明。
4.提交申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审核和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提取条件。如果一切符合要求,申请将被批准。
6.提取款项:批准后,你可以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款项,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银行卡划拨到指定账户,二是通过公积金卡直接提取现金。
请注意,具体的提取政策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在提取前咨询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确保你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
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额可选择提取或者按月摊还;(2)按照《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预期年化利率贷款政策,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情形一:正在动用公积金摊还的员工(摊还不受影响)新政前:普通专户(36%)新政后:住房账户(16%)+特殊补充账户(14%)+养老补充账户(6%)=36%
情形二:第一次房贷已还清,第二次动用公积金账户购房(1)可购房源扩大至苏州大市范围;(2)原公积金普通专户有余额的,可按年龄规定选择一次性提取或摊还;新账户中的住房账户存储余额,可选择提取或摊还;(3)可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基金偿还贷款。
类型二: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乙类(缴纳住房公积金)
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
(1)可一次性提取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5个百分点)及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2)可按《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预期年化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2、已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完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并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类型三:新参保人员(乙类+住房公积金)
(1)可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房源;(2)可按《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享受优惠贷款预期年化利率;(3)可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每月入账金额(16%)按月偿还贷款或者一年二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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