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宏悦星年金保险提供生存年金、祝寿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障。
承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时间:保至85/100周岁
缴费方式:趸交、3/5/6/10/12/15/20年交
生存年金:
自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至保险合同期满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保险合同期满日)生存,按照合同当时的基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祝寿金:
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10%给付:
(1)投保时的年龄小于等于65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生存的;
(2)投保时的年龄大于65周岁,且被保险人在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14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生存的。
身故保险金:
按照下列二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减去累计已给付的生存年金与累计已给付的祝寿金之和后的余额。
举个例子:
宏先生,40周岁,选择投保【中宏宏悦星年金保险利】年付保险费:100000元;缴费12年;至85周岁;基本保险金额:254,771元;保单利益演示表如下:
我们可以看到宏先生可以领取以下保障:
宏先生从45周岁的时候就开始可以领取生存年金,每年25477元,领到85周岁,累计领取535017元;
宏先生从70周岁开始可以领取祝寿金,每年120000元,领到79周岁,累计领取1200000元;
注:上表中所列的现金价值是当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的生存年金和祝寿金给付后的现金价值。
1、灵活选择
中宏宏悦星年金保险在投保时可自由选择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可选保障至被保险人85周岁或100周岁,满足您的不同需求。
2、祝寿礼金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小于等于65周岁,且在被保险人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生存,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累计已缴保险费的百分之十(10%)给付祝寿金。多种领取方式随心订制。
3、年金领取快
自第五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起,至保险合同期满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生存,按保险合同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
如果您对“中宏宏悦星年金保险”感兴趣,或者想了解更多其他的保险,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专业的保险顾问为您一对一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