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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第6个、第7个、第8个、第9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趸交5%;5年交25%;10年交及以上50%。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10个保单年度起,至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自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合同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一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中的较大者。
1、特别保险金更给力,保单利益好
保险合同第6、7、8、9年,连续四年给付特别保险金,缓解交费压力,同时可快速进入万能账户(如选),享受账户收益。
2、养老金给付高,资金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金自领取日起每年可领,直到105岁,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助您养老无忧。
3、保单权益实用,周转更加灵活
泰康尊悦人生2023年金保险提供了保单贷款和减保的保单权益,权益明确写进合同,让保障期间的资金周转更加灵活。
王先生为妻子李女士(30岁)投保“尊悦人生2023”,王先生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李女士为被保险人,指定儿子小王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年交保险费:10000元
交费期间:15年
基本保险金额:2170元
具体保障如下:
特别保险金:李女士在合同第6个、第7个、第8个、第9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王先生可领取5000元/次。
生存保险金:自第10个保单年度起,李女士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59岁,王先生可领取2170元。
养老保险金:自李女士年满60岁起,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105岁,王先生可领取4340元。
身故保险金:如果李女士身故,小王可领取累计已交保险费与身故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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