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人寿旺银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
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满 7 日)至 70 周岁
保险期间:5 年、6 年
交费期间:一次性交清或 3 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国宝人寿旺银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单利益包括: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保单红利、现金价值、保单贷款。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乘以到达年龄对应的身故给付系数:
给付系数:0-17 周岁 100%; 18-40 周岁 160% ;41-60 周岁 140%; 61 周岁及以上 120%
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按照 保险责任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及交费方式确定的每期保险费乘以保险费的 已交期数计算。
一次性交纳保险费的,累计已交保险费按照保险责任发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计算。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的二十四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期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案例一:
40 岁的李雷先生,为自己购买国宝人寿旺银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 期间为一次性交清,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为 150,000 元,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 160,800 元,保险期间 5 年。各保单年度的利益及保障演示如下:
案例二:
40 岁的李明先生,为自己购买国宝人寿旺银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交费 期间为一次性交清,一次性交清的保险费为 150,000 元,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 164,250 元,保险期间 6 年。各保单年度的利益及保障演示如下:
说明:
1. 上表中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红利水平是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2. 上表中用于演示的累积生息利率为 2.5%,实际以公司官网宣告为准;
3. 以上利益演示中所有数值均为实际利益取整所得,与实际数值可能会略有差异;
4. 若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退保),退保金额为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及红利累积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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