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医疗救助 一站式 即时结算
在统筹衔接、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实效方面,重点实现城乡低保与慈善救助、扶贫开发的紧密衔接,医疗救助与基本保险、大病保险的紧密衔接。特别是做好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衔接,年内要全面实现医疗救助 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
这就意味着,保障对象入院看病的门槛更低了。 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保障对象包括目前的131万城市低保对象,近390万农村低保对象,以及47万的五保对象。
比如,对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来说,没有实现医疗救助 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时,保障对象是先住院、后报销,假如患者住院治疗下来需要1万元,新农合能报销7000元,民政系统救助1500元,看病前,这1万元,病人需要全部垫付。出院结单后,再拿去报销,对很多困难群众来说,看病前凑够1万元,就是道高门槛儿。
全面实现医疗救助 一站式 即时结算服务后,面对同样的情况,病人到定点医院就医时,提供低保证等相关证件,只需要拿出个人需承担的1500元就够了,门槛儿大大降低,进一步解决保障对象的就医难题。
建立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
今年还要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涉及要着力建立健全低保审核制度、低保对象认定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快建设申请救助家庭经济信息比对机制,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建立多部门救助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信息化、精确化和科学化,10个省直管县6月底前完成平台建设和制度出台,7月1日将投入运行。
两万张养老床位
今年,力争新增养老床位不低于两万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27张。这些新增的床位,多数分布在城市的养老机构,少数分布在农村幸福院(互助家园)。
3000个养老服务场所
此外,今年还将新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不少于3000个。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1]》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经常拨款支持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执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依照本条例规定执行。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城乡劳动者。但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除外。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将本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事故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省辖市实行全市统筹。中央驻豫单位和省属驻郑单位以及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特殊行业,实行省直接统筹。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特殊行业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努力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因工致残者得到康复和从事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