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 0 周岁至 65 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3 年交、5 年交和 10 年交
领取方式:年领
领取年龄:55 周岁(仅限女性被保险人)、60 周岁、65 周岁和 70 周岁
注意:选择其中一种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后不可再申请变更。
犹豫期: 15 日
保单利益:养老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投保人意外身故/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现金价值、保单贷款等。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起(含当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的,保险公司将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已交保险费和现金价值二者取大。
投保人意外身故/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 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未满 66 周岁。
豁免保险费的,视同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
1. 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2. 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保险费;
3. 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1、年金领取年龄选择多
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分为 55 周岁(仅限女性被保险人)、60 周岁、65 周岁和 70 周岁。
2、自带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和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未满 66 周岁的,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
3、其他权益实用
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支持保单贷款,如果急需用钱的话,可以想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贷款,最高可以款现金价值的80%,每次限期不超过6个月,可灵活缓解经济压力。
华先生,4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中华欣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保险期间终身,交费期间 10 年交,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 60 周岁,年交保险费 1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 4,571 元,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注:
1.“年度保险费”、“累计保险费”和“养老保险金”为保单年度初数值,其他为保单年度末数值,演示数据均为取整后数值;
2. 合同保险责任中包含养老保险金,上述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包含一期养老保险金。若您在过保单年度末后解除合同,则公司在退还现金价值时会扣除当期已给付的养老保险金,但不扣除以往给付的养老保险金;
3. 以上利益演示假定保险期间内未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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