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欣安益(2023)意外伤害保险详细测评,条款保障超全】
投保年龄:出生满七日至六十岁
保险期间:一年
缴费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六十一岁至六十九岁期间投保合同的,需满足如下两种情形之一:
(1)投保人重新投保该产品,并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交纳保险费。
(2)投保人已经投保该公司指定产品,并经公司同意首次投保该产品。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1、基本部分-一般意外事故保险金
(1)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合同一般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2)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其金额为确认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合同一般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2、基本部分-航空意外事故保险金
(1)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合同航空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
(2)航空意外伤残保险金,其金额为确认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合同航空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倍。
3、可选部分-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
(1)特定意外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事故发生时合同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2)特定意外伤残保险金,其金额为确认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合同特定意外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4、可选部分-重大自然灾害事故保险金
(1)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本合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2)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残保险金,其金额为确认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该事故发生时本合同重大自然事故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
5、可选部分-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1)基础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基础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任何已获得的意外医药费用补偿)×赔付比例
(2)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金
该金额以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药品费用(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扣除任何已获得的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后的余额为限,且每次意外事故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金以人民币一百元为限。
6、可选部分-补充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金
该金额以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药品费用(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扣除任何已获得的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后的余额为限,且每次意外事故补充目录外药品费用补偿金以人民币一千元为限。
7、可选部分-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合同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同一意外住院原因给付,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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