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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累计已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年金给付,生活无忧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为您的生活锦上添花。
满期给付,安心养老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缴费方式,灵活多选
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交费方式可选年交、月交;交费期间有一次性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共五种,灵活多选!
35周岁的温先生,为自己投保《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的交费期间为5年,年交保险费3万元,基本保险金额为3252元。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单利益演示如下:
40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现金价值96066;
45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现金价值98901 ;
50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现金价值102198;
60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现金价值110421;
70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现金价值121431;
88周岁,温先生可领取3252年金,150000满期金,现金价值150000;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如果您对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感兴趣,或者想要了解其他产品,都可以点击“立即咨询”或者“免费获取方案”,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咨询服务!